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玉泉四路、轎頂山路綜合改造工程監理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嵐山區城區道路建設工程指揮部,項目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玉泉四路綜合改造工程:南起嵐山中路,北接轎頂山路,長635米,紅線寬40米,主車道寬15米,綠化帶寬2米、綠道寬2米、人行道寬2.5米、外側綠化,澆筑玉泉四路東側(轎頂山路至嵐山路段,長約630米)排水暗渠,鋪設雨污水、供水、供電、弱電、燃氣等管道,安裝路燈,概算1000.0萬元。轎頂山路綜合改造工程:(1)道路路基工程:東起環山路,西至鳳凰山路,長440米,路基寬15米,鋪設雨污水、供水、燃氣、弱電等管網,概算投資400萬元;(2)鳳凰山路以西段:東起鳳凰山路西至204國道,長3500米,鋪設雨污水、供水、強電、弱電管道,整修路面及拓寬改造兩側人行道寬3米,補植綠化,整修樹池石、安裝路緣石,瀝青照面6.5萬平方米,概算投資2800萬元(不含供電線路投資)。
2、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工程階段全過程監理。
4、備案編號:2014-001414-1105-060j
5、投 資 額:約4200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為劃分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市外監理企業提供入市登記備案證明。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6、投標人必須提供嵐山區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四、投標報名:
有意投標的企業請于2014年2月20日8:30時至2014年2月26日17:3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下列證件原件一套及復印件一套(復印件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到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駐地(日照市泰安路179號國際大廈A座12樓1201室)報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報名(投標報名時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時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被授權委托人的社保證明(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出具的授權代表近六個月以來在投標人單位投保的證明或提供社保部門網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授權代表報名時提供);
(2)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3)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監執業注冊證書及其社保證明(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出具的項目總監近六個月以來在投標人單位投保的證明或提供社保部門網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
(4)市外監理企業提供入市登記備案證明;
(5)投標人必須提供嵐山區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五、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每套售價人民幣300元(圖紙費另計),售后不退;
3、本工程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本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日照市建設市場交易中心嵐山分中心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體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山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信息網、日照招標信息網、嵐山招標網、日照政務網、日照市政府采購網、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嵐山區城區道路建設工程指揮部
聯系人:孫剛
電 話:0633-2930902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曲宇鯤、仲秀霞
聯系電話:0633-2227957 2227959(傳真)
政府部門領導人簡歷
各省歷屆省委常委名單
全國政府各部門人事變動公告
時政熱點資訊信息
最新政府采購信息
最新政府中標信息
最新政策法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