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道313許蘭線紅廟至蘭考縣城段改建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省道313許蘭線紅廟至蘭考縣城段改建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蘭考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蘭考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省道313許蘭線紅廟至蘭考縣城段改建工程進行公開招標。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S313省道
2.2項目規模:215.1623萬元
2.3計劃工期:15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的施工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三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擔任項目經理,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在投標前持《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函》到企業注冊地檢察院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3.4外省企業投標報名須攜帶《進豫備案介紹信》前來報名。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14年 2 月 17 日至 2014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陽光大廈5樓信息廳)報名。
4.2投標單位需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法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進豫備案介紹信(外省企業提供)等有關原件及復印件3套(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驗原件留復印件)報名。
4.3不符合投標資格的將被招標代理機構拒絕,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300元(中標人不退,未中標人保存完好無損退還)
4.3 本項目不支持郵購招標文件。
4.4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報名企業基本賬戶轉至以下帳戶:
收款單位: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
開戶銀行:蘭考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賬 號:00000104059410318012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陽光大廈5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6、公告發布媒體
本項目的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蘭考縣招投標網》發布。7.聯系方式
發布單位:蘭考縣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
聯系 人:馬女士
聯系電話:13781162572
招標人:蘭考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蘭考縣產業集聚區迎賓路2號
聯系人:王先生
電 話:13839954369
招標代理機構:開封市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開封市北土街9號院8號樓
聯系人:宋先生 電 話:0371-233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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