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紀委昨日通報,截至1月30日,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問題526起,處理65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7人。
為及時掌握各地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去年8月,省紀委建立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月報制度,要求16個州市和省直各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每月報送有關數據,主要包括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及當月,本地區本單位糾正和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總數及處理人數,每月查結的典型案例。在查處的526起問題中,公款大吃大喝5起,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120起,公款旅游(國內)3起,大操大辦婚喪喜慶31起,收送節禮4起,違反工作紀律24起,其他問題339起。在處理的654人中,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17人、科級以下干部636人;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147人中,處級干部7人、科級及以下干部140人。此前,省紀委和各地多次公開通報了一大批典型案例查處并公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表明了省委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釋放了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記者施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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