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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兩國29日下午在北京簽署了中韓《社會保險協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和駐華韓國大使李揆亨出席了簽署儀式。
中韓兩國決定在今后的13年內互免派遣勞動員工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雙方還決定5年內適用互免在對方國家被雇傭的勞動人員的養老保險繳納義務。此外,免除向對方國家派遣的公務員養老金保險和失業保險的雙重繳納,永久免除個體戶養老保險的雙重繳納。
韓媒在報道中指出,中國《社會保險法》從2011年9月起規定,在華就業的外國人也需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等5大保險,為此,韓中兩國一直在為簽署社會保險協定進行協商。
據悉,中韓《社會保險協定》11月份通過韓國國會批準后,將在兩國同時生效。
韓國駐華大使館有關人士表示,中韓《社會保險協定》將重點放在減免進駐對方國家的企業和勞動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雙重負擔。協定簽署后,在華韓企和勞動人員一年可以節省約30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6.3億元)的資金,雇傭中國人的韓國企業一年可以節省約1500億韓元的社會保險資金。
該人士還表示,按照國際慣例,派遣勞動人員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義務繳納免除期限為5年,但考慮到兩國的派遣勞動員工多為長期滯留人員,因此決定延長至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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