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相關關聯交易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函
一、獨立董事關于《關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發
表的事前認可函
根據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飛集成”或“公司” )
以及控股子公司中航鋰電(洛陽)有限公司的 2014 年生產經營計劃,預計 2014
年公司與控股股東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中航工業集團公司下屬
公司-西安西沃客車有限公司有銷售貨物情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鋰電(洛陽)
有限公司與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下屬的多家單位有出售商品、
購買原材料以及接受勞務等事項發生。上述行為構成了關聯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成飛集成已經向本人提交了
關于前述交易的相關資料,本人對該等資料進行了審閱并就有關情況向成飛集成
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本人作為成飛集成的獨立董事,現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
《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意將上述關聯
交易事項提交給成飛集成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本人特此聲明:本人出具本同意函,不表明本人有義務在董事會會議上對前
述交易投贊成票。
二、獨立董事關于《關于公司與成飛集團簽署<資產置換協議>的議案》發表
的事前認可函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飛集成”或“公司” )擬
以位于成都市青羊區黃田壩成都飛機公司生產廠區內的建筑面積為 14,819.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機器設備與公司控股股東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以下簡稱“成飛集團”)將其建造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區日月大道 666 號附
1 號的建筑面積為 36,854.28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機器設備進行置換,置出資
產差額部分由公司向成飛集團支付。這一置換行為構成了關聯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成飛集成已經向本人提交了
關于前述交易的相關資料,本人對該等資料進行了審閱并就有關情況向成飛集成
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本人作為成飛集成的獨立董事,現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
《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意將上述關聯
交易事項提交給成飛集成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本人特此聲明:本人出具本同意函,不表明本人有義務在董事會會議上對前
述交易投贊成票。
獨立董事: 劉錫良、李世亮、馮淵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