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股票代碼:002487 公司簡稱:大金重工 公告號:2013-042
遼寧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收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交易概述
為全面實施阜新市新邱區城市總體規劃,加快推進城區產業“退二進三”
的步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收到阜新市新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議紀要
第五期,會議議題為《研究遼寧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異地建廠事宜》,要求公
司搬遷至新邱區規劃的工業園區。詳細內容見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
《關于公司政策性搬遷及異地建廠的公告》。
經過協商,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就整體搬遷廠區的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的
收購補償款達成一致,并與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簽署了《國有土地使用權
及附著物收購合同》。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國
有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收購合同>的議案》,同意公司搬遷至阜新市新邱區工業
園區及簽署相關協議等事項。同時,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總經理崔志忠先
生全權代表本公司與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等有關單位協商、簽署、呈報、
執行與上述土地收儲有關的一切具體事宜。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上述交
易在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范圍內,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即可組織實施,
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
法》規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公司整體搬遷廠區位于阜新市新邱區新邱大街 155 號,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涉及搬遷損失的資產為:土地使用權賬面凈值 632.54 萬元,房屋建筑
物及構筑物等賬面凈值 4,241.35 萬元。經評估機構估算的誤工費為 590.28 萬
元,固定資產處置費及設備搬遷費 291.00 萬元。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收購合同》
(阜收儲合同[2013]第 001 號),合同主要內容為:
1、公司同意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收購其位于新邱區新邱大街 155 號,
用地面積 196,266.62 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
2、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貸款資金后,通過新邱區人民政府預撥公司土
地收購資金人民幣 13,784.38 萬元。
3、公司土地收儲后,將通過掛牌形式出讓,如公司地塊掛牌出讓所得土地
價款超過 13,784.38 萬元,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扣除預撥 13,784.38 萬元
土地收購資金,差額部分亦用于收購公司土地,但需公司騰空建筑物同土地一
起交付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后撥付。
4、公司負責結清、處理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收購前發生的一切費用和
所有債權債務,在土地收儲合同簽字蓋章后 3 日內,公司將土地使用手續等產
權證件交給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5、公司負責清理使用該房地產所有單位和個人,騰空建筑物,自簽訂之日
10 個月交付 196,266.62 平方米,經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驗收,如無糾紛接
收土地及附著物。
6、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將相關土地使用手續轉交阜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且已收到新邱區人民政府轉撥的收儲資金 12,405.79 萬元,尚有 1,378.59 萬元
未收到。
四、對公司的影響
關于本次搬遷的補償款,公司將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3 號》、《企
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
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公司獲得的政
府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
其中,屬于對企業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
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
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作為資本公積
處理,由全體股東共享。
五、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簽署《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收購合同》的獨立意見;
4、《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附著物收購合同》。
特此公告。
遼寧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