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2471 證券簡稱:中超電纜 公告編號:2013-105
江蘇中超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海外日常經營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
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合同簽署情況
江蘇中超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收到與孟加拉電力發展局簽訂的關于中央配電項目導線采購合同(合同編號:
PD/CZPDP/BPDP/Pkg-18/670),合同金額為 5,494,786.72 美元,合同標的為架空
絕緣導線。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孟加拉電力發展局,成立于 1972 年,其在孟加拉除了大都會達卡以及其周
邊地區之外的其他所有城市地區的輸變電規劃、建設、發電運行、輸電設備運行
中享有很高的權威。
孟加拉電力發展局除此次合同外未與我公司發生過類似業務交易,孟加拉電
力發展局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合同主要內容
1、交易價格:5,494,786.72 美元
2、結算方式:(1)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信用證支付相應貨物合同價格的
15%預付款。(2)貨物裝運后,信用證支付所發貨物合同價格的 75%。(3)貨物
驗收后三十天內,供應商提交付款申請及相應的采購方簽發的驗收證明后,信用
證支付所收貨物合同價格的 5%。(4)質保期過后三十天內,信用證支付所收貨
物合同價格的 5%。
3、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由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4、合同生效時間: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收到該
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十八個月
6、違約責任:賣方延遲交貨或延遲相關服務,將支付違約賠償(合同價的
0.5%/每周),賠償金直接從合同中減去;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完
貨或者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在發生以上兩種錯誤時,供方未能
在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 10 天內解決問題的話,買方將通過書面方式通知供
方的違約而終止合同,同時支付因上述情況導致的超預算費用。
四、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公司現有資金、人員、技術、產能完全具備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
將及時、保質履行本次合同。
2、該份合同金額合計占公司 2012 年經審計的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為 1.78 %。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本次
合同而對交易對手方形成市場依賴。
4、公司此次與孟加拉電力發展局簽訂的采購合同有利促進與其的深度合作,
對進一步開拓亞洲市場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五、風險提示
1、本次合同載明不得采用價格調整,目前公司已鎖定關鍵材料的價格,降
低了材料波動的風險,但仍存在一定的輔助材料價格波動及匯率波動風險。
2、本次合同交易是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用信用證分期支付,如交易對手方
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叛亂、火災、洪水、地震、流行病、檢疫限制和貨
物禁運、貨物運輸風險等情形,不是合同簽訂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對其發生
以及造成的后果當事人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可能導致合
同履行的風險。但我公司計劃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簽訂出口信用保險,以規
避相應的風險。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其他相關說明
1、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
2、備查文件:公司與交易對手方簽訂的相關合同文件。
江蘇中超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