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審核意見
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的威海廣泰空港設備
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
案》符合公司技術改造項目建設的實際需要,提高了募集資金的使用
效率,實現了資源的有效配置,本次會議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未發現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董事會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
品的決議。
監事簽署:
羅 麗 郝紹銀 李永林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