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山西民仁律師事務所
關于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事項的
法
律
意
見
書
民仁(2013)121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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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意 見 書
至: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自:山西民仁律師事務所
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
文件,山西民仁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貴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師根據
貴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向我們提供的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我們假設
材料已包括已知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師所陳述
的相關事實,就鄭州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豫華福利造紙
廠、蚌埠恒意環保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隆豐物資建材有限責任
公司、包鋼星原工業品貿易有限責任、大同鐵路口泉站興鑫建材公司、
大同市慧豐貿易有限責公司、大同市礦區宏遠個體運輸對貴公司的債
權是否存在清償請求及貴公司有無支付風險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
律意見。現出具法律意見書如下。
關于本意見書,本所特做聲明如下:
——為出具本意見書,本所律師已遵循勤勉盡責原則,以律師行業公
認的業務水準和執業方式,就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審查。
——本所律師對以貴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作為判斷依據;對個別事
項如無該等文件、資料,則以相關負責人員接受訪談時的口頭陳述為
參考。
——本意見書中的任何結論,均以本所律師現已經掌握的資料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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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為基礎,如該等信息或者資料與事實不符或者不全面、不準確,則
該等結論也做相應修正,本所不應因此承擔責任。
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證據材料:
1.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呼和浩特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包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昆都侖區分局、大同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企業檔案信息。
2.對鄭州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新密市下莊河、內
蒙古隆豐物資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呼和浩特市小黑河鄉呼準
公路三公里東等地的調查記錄。
二、出具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三、基本事實
據貴公司相關人員的介紹及證據材料:
1、鄭州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97133.79 元。鄭州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將名稱
變更為鄭州新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被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此后該公司再無經營行為,對
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訴訟事項
發生。該公司原住所地無有該公司人員留守,無辦公、經營場所存在,
該公司住所地的居民均不知該公司及人員去向。該公司或第三方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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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的叁年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或財務負責人主張過權利。
2、蚌埠市恒意環保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110000 元。該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9 日被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注銷營業執照。此后該公司清算結束。該公司或其它單位在最近的叁
年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張過權利。
3、鄭州豫華福利造紙廠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38272.12 元。
經 2013 年 12 月 3 日分別在管轄該單位的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
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兩單位均無該單位信息資料登記。該單位
債權形成于 2005 年 1 月,但此后該單位對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直無訴訟事項發生。該單位或其它單
位在最近的叁年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
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或財務負責人以任何形式主張過權
利。
4、內蒙古隆豐物資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140347.41 元。該公司在 2010 年 3 月 22 日被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玉泉分局吊銷營業執照。此后該公司再無經營行為。該公司原注
冊地無有該公司人員留守,該公司注冊地的負責人及居民均不知該公
司及人員去向。該公司或其它單位在最近的叁年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
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或財
務負責人主張過權利。
5、包鋼星原工業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109368.9 元。該公司在 2008 年 11 月 12 日被包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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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侖區分局核準注銷。此后該公司清算結束,再無經營行為,對原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訴訟事項發
生。該公司原注冊地無有留守人員。該公司或其它單位在最近的兩年
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張過權利。
6、大同鐵路口泉站興鑫建材公司在貴公司賬面仍記載有債權
999504.4 元。該公司在 2003 年 2 月 17 日被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準注銷,此后無經營行為,對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
資股份有限公司無訴訟事項發生。該公司或其它單位在最近的兩年內
沒有就上述債權向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張過權利。
7、大同市慧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71760
元。該公司在 2013 年 8 月 28 日被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銷。
此后該公司再無經營行為。該公司對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
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訴訟事項發生。該公司原注冊地無有留守人
員。該公司或其它單位在最近的兩年內沒有就上述債權向當代東方投
資股份有限公司主張過權利。
8、大同市礦區宏遠個體運輸在貴公司賬面記載有債權 33839.5
元。該單位在其轄區工商局暨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礦區分局及其上
級局無有工商登記。該單位對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無訴訟事項發生。該單位或其它第三方在最近的叁年內
沒有就上述債權向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的高管或財務負責人主張過權利。
四、結論意見:
1、 因鄭州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 2003 年底被吊銷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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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從 2004 年起未有任何市場經營行為,也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
訟。公司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叁年未向貴公司主張債權。所以,鄭州
新星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
能,貴公司對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2、因蚌埠市恒意環保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在 2012 年 2 月被核準注
銷營業執照,清算結束,此后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以其它方式主
張權利。現公司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兩年未向貴公司以任何方式主張
債權,所以,蚌埠市恒意環保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
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3、因鄭州豫華福利造紙廠在其轄區工商局無有工商登記記錄,市
場主體資格不合法,市場準入受限。業務發生、往來時間在 2005 年
1 月以前。此后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以其它方式主張權利。現單
位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叁年未向貴公司主張債權,所以,鄭州豫華福
利造紙廠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其債務無
支付風險。
4、因內蒙古隆豐物資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在 2010 年 3 月被吊銷營
業執照,此后未有任何市場經營行為,也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訟。現
公司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叁年未向貴公司主張債權,所以,內蒙古隆
豐物資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
公司對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5、包鋼星原工業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在 2008 年 11 月被核準注
銷營業執照,清算結束。此后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以其它方式主
張權利。所以,包鋼星原工業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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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6、大同鐵路口泉站興鑫建材公司在 2003 年 2 月被核準注銷營業
執照,清算結束。最近兩年未向貴公司主張債權。所以,大同鐵路口
泉站興鑫建材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
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7、大同市慧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在 2013 年 8 月被核準注銷營業
執照,清算結束。現公司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兩年未向貴公司以任何
方式主張債權。所以,大同市慧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對貴公司的債權
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其債務無支付風險。
8、大同市礦區宏遠個體運輸在其轄區工商局無有工商登記記錄,
市場主體資格不合法,市場準入受限。業務發生、往來時間在 2006
年 12 月以前。此后未曾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以其它方式主張權利。
現單位人員聯系中斷,最近叁年未向貴公司主張債權,所以,鄭州豫
華福利造紙廠對貴公司的債權清償請求已無提起可能,貴公司對其債
務無支付風險。
山西民仁律師事務所
律師:姚光紅
2013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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