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股票代碼:600236 股票簡稱:桂冠電力 編號:臨 2013-059
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及直屬企業、部分控股子公司
擬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關聯交易租賃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13年12月25日,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本部及直屬企業、部
分控股子公司擬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的議案》,同意公司本部、大化水電總廠、廣
西桂冠開投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平班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擬與大唐集團廣西聚源電力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聚源公司”)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租賃總面積22,622平方米
的寫字間作為2013-2015年辦公用房。
●月租金90元/㎡,期限三年。
●公司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與本次交易有關的 7 名關聯董事在第七屆董事會第十
二次會議已回避表決;此項交易不構成對關聯方的重大依賴;此項交易無需另行提交公司
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 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
受辦公場地不足影響,近年,公司本部、直屬電廠及部分控股子
公司一直租用龍灘大廈寫字間用于在南寧市的固定辦公場地,根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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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市青秀區東盟商務區寫字樓租金狀況,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
利義務,擬與聚源公司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租賃總面積
22,622 平方米的寫字間作為 2013-2015 年在南寧市的固定辦公場地。
(二)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以
通訊表決方式對《關于公司本部及直屬企業、部分控股子公司擬簽訂
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的議案》的表決情況為:會議應參加表決的
董事 11 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 11 名;表決結果:以 4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7 票回避,通過了《關于公司本部及直屬企業、
部分控股子公司擬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的議案》,同意公司
本部、大化水電總廠、廣西桂冠開投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平班水
電開發有限公司擬與聚源公司簽訂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租賃總
面積 22,622 平方米的寫字間作為 2013-2015 年辦公用房。
本議案涉及關聯交易,7 名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公司 4 名獨立董
事均對本議案投了贊成票,并出具了事先認可及獨立意見。
二、龍灘大廈寫字間出租方、承租方關系及情況介紹
本項租賃的出租方聚源公司與承租方公司、直屬電廠及部分控股
子公司同受相同的股東控制,構成關聯交易。
(一)出租方:聚源公司
1、主營業務: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公司開發的電力項目;
水電廠檢修;國內貿易(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水利水電工程咨
詢服務;水產養殖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火力發電。
2、注冊資本:20,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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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注冊地: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26號龍灘大廈。
4、法定代表人:蔡哲夫
聚源公司為龍灘大廈的產權所有人,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持有聚源
公司 65%股權;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聚源公司 30%股權。
(二)承租方: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企業
注冊資本
承租方 與公司關系 主營業務 注冊地 法人代表
(億元)
公司(本部) 本部 開發建設和管理水電站、火電
廠和輸變電工程等
22.80 南寧市 蔡哲夫
大化水電總廠 直屬全資企業 經營管理大化水電廠、百龍灘
水電廠
廣西桂冠開投電 控股子公司 經營管理樂灘水電站 7.5 南寧市 鐘趙龍
力有限責任公司
廣西平班水電開 控股子公司 經營管理平班水電站 3.0 南寧市 龍先進
發有限公司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持有公司 50.52%股權;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 19.25%股權。
三、龍灘大廈寫字間租賃合同主要內容
月租金
承租面積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賃期限 年租金(元) 備注
(㎡)
(元/㎡)
公司(本部) 聚源公司 14,989 90 3 年, 16,188,120 租金不含水電
(2013 年 費、物業管理費;
大化水電總廠 聚源公司 1,690 90 1,825,200
1月1日 寫字間已精裝
廣西桂冠開投電 聚源公司 3,939 90 至 2015 年 4,254,120 修,配備全套適
力有限責任公司 12 月 31 用辦公家具及通
廣西平班水電開 聚源公司 2,004 90 日) 2,164,320 訊、會議視聽設
發有限公司 備。租金按年結
算。
四、 龍灘大廈寫字間租金定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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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龍灘大廈所處南寧市東盟商務區同地段、同類型專業
寫字樓毛坯樓面市場月租金水平在 100-120 元/㎡;精裝修寫字間月
租金市場報價 125-130 元/㎡。
(二)龍灘大廈寫字間屬于精裝修,出租方配備全套適用辦公家
具及通訊、會議視聽設備。
(三)出租方、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參考
了同地段、同類型專業寫字樓市場價確定租金水平。
五、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項租賃屬于公司經營所需,特別是子控股公司經營資產所在地
分散,電廠與注冊地距離較遠的情況下,集中辦公也便于公司系統的
集中管控;租金水平客觀、合理;費用由租賃方按租賃面積各自承擔;
不構成對關聯方的重大依賴。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為此項關聯交易出具事先認可及獨立意見:“一、
我們認為本次公司本部及直屬企業、部分控股子公司擬租賃龍灘大廈
寫字間用作辦公用房,確是公司受辦公場地不足影響,正常經營管理
所需,在電廠資產與注冊地分散且距離較遠的情況下,集中辦公也便
于公司系統的集中管控。二、租賃定價參考了目前龍灘大廈所處南寧
市東盟商務區同地段、同類型專業寫字樓毛坯樓面、精裝修寫字間的
市場租金水平,客觀、合理,體現了市場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
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股東的利益情形。 三、此次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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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有關規定,關聯董事回避表決。”
七、備查文件
(一)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
議;
(二)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為本次關聯交易出具
的事先認可及獨立意見。
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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