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0009 證券簡稱:中國寶安 公告編號:2013-059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
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以電話、
書面或傳真等方式發出。
2、本次會議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
3、會議應到監事 3 人,實到 3 人。
4、會議由監事長賀國奇主持。
5、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估計變更的意見》,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
對 0 票,棄權 0 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作為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我們對公司會
計估計變更情況進行了核查和監督,現就公司會計估計變更情況發表書面意見如
下:
對有關會計估計的變更,無需對已披露的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也不會對
公司以往各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影響,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現時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公司審批本次會計估
計變更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估計變更。
2、審議通過了《關于對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進行調整及注銷部分已授予股票期
權的審核意見》,表決結果: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公司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調整及注銷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權的原因、數
量和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根據《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股權激勵計劃”),由于(1)公司 2012 年
經審計業績未達到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業績考核目標; 2)自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屆董事局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注銷部分股票期權至今,
王虹、陳曉波等 42 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因各種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3)2013 年 5 月 29 日,馬小虎擔任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鑒于上述原因,同
意公司注銷相應的股票期權份額及調整激勵對象人數。
上述股票期權的注銷及激勵對象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3 號》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合法、有效。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