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2516 證券簡稱:江蘇曠達 公告編號:2013-059
江蘇曠達汽車織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江蘇曠達汽車織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
15,000.00萬元對全資子公司江蘇曠達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曠達電力”)進行
增資。本次增資后,曠達電力注冊資本將變更為25,000.00萬元。
2、本次資金使用議案在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七
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投資事項的批準權限在公司董事
會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使用自有資金對全資子公司的增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公司的重大
資產重組。
二、本次投資對象的基本情況
江蘇曠達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主要經營業務為電力項目的
投資、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能源項目投資。企業類型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私營,
住所為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潘家曠達路 1 號,注冊資本為 10,000 萬元,實收資本 10,000
萬元,目前公司持有其 100%股權。截至 2013 年 11 月底,曠達電力營業收入 2,769.15
萬元,凈利潤 868.51 萬元,總資產 82,395.40 萬元,凈資產 12,093.51 萬元。
三、本次投資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本次投資目的和必要性
圍繞國家節能環保、發展循環經濟的戰略, 針對公司新能源領域發展規劃,公司將
逐步增大對電力板塊業務的投資。根據公司目前流動資金情況,為增強公司新能源業務
發展能力,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 15,000.00 萬元對全資子公司曠達電力進行增資,本次
增資完成后,曠達電力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 10,000.00 萬元增至人民幣 25,000.00 萬元,
公司仍持有曠達電力 100%的股權。上述增資款項將用于逐步滿足電站項目貸款及自有
資本金不足時的資金需求。
2、本次投資的可行性
曠達電力是公司新能源業務的實施主體,為了更好的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結合國家
產業政策,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規劃,公司提出了針對公司短期新能源發展規劃的
投資計劃,將進一步促進公司新能源領域的拓展,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四、本次投資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風險分析
(1)政策風險:國家雖已頒布一系列鼓勵行業發展的政策,但同時在具體的執行
層面存在不確定性。特別在市場、財政、稅收、金融等諸方面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2)經營風險:太陽能電站投入及項目運行投入較大,回收期相對較長,對選址、
接入電網的門檻高,對電網容量的建設涉及到地區的發展戰略,同時涉及財政補貼政策
及執行,屬于系統工程,因此可能存在經營方面的不確定性。在生產經營、項目實施過
程中可能會由于產業政策調整、技術更新、人才短缺等因素導致項目建設不能按計劃完
成或無法達到預期效益。
(3)財務風險:太陽能電站建設資金需求量較大,前期效益不明顯,投資回報短
時間內難以顯現,存在資金沉淀的財務風險。
(4)管理風險:公司進入新能源領域,進行多元化發展,公司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
趨于復雜化,公司的經營決策、風險控制的難度增加,對公司管理團隊的管理水平及駕馭
經營風險的能力帶來一定程度的挑戰,將對公司的高效運轉及管理效率帶來一定風險。
2、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曠達電力實施增資,符合我國 21 世紀可持續發展能源戰略規劃,符合公司多
元化發展戰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經營規模及綜合競爭能力,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經濟
效益,將為公司在新能源領域的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五、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本次對曠達電力公司進行增資1.50億元,是基于電站業務的資金需求及公司新能源
領域發展需求,將進一步提升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符合公司
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對電力全資子公司增資1.50億元。
六、監事會發表意見
本次公司對電力全資子公司增資1.50億元人民幣,能夠增強公司在新能源板塊的業
務拓展能力和資金實力,實現電站業務的健康、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
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本次增資事項。
七、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曠達汽車織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