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安徽桑樂金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
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
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聘任金道明先生為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聘任馬紹琴女士、陳建新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
任胡萍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聘任汪燕女士為公司財務
總監,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本次聘任高級管理人員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資格條件、經
營和管理經驗、業務專長等情況的基礎上進行的,被聘任人具備履行
職責所必須的專業或行業知識,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不存
在《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
情形:
1. 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 最近三年內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
評;
3. 被中國證監會宣布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
員;
5. 無法確保在任職期間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于公司事務,切
實履行高級管理人員應履行的各項職責。
二、本次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
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周逢滿、張大林、汪淵
2013 年 12 月 23 日